医学院、研究所全体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运动医学与健康研究所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推进有组织的科研,聚焦学科方向,整合研究团队,尽快实现科研的量质齐升。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1号》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运动医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将选聘固定研究人员,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一、选聘范围
面向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运动医学与健康研究所所有在岗、在编教师。固定研究人员分为学术研究人员和技术实践人员两类。
二、基本要求
1.学术研究人员须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实践人员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多篇专业权威期刊论文(SCI/SSCI检索或高质量科技期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过专著,或有10万以上横向项目经费到账。
3.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现有及未来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4.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未来二至三年内,可将主要精力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
三、岗位基本职责
1.完成实验室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及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指标以各实验室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2.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及实验室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3.积极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争取获得各类高水平科研获奖成果,争取承担省部级重点及以上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发表专业权威期刊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等。
4.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室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申请表》,认真填写后将电子稿于2025年3月17日上午 12︰00 前发至邮箱1036869944@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袁婷,联系方式:85090367。
2.资格审查:由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运动医学与健康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运动医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双向选择: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研究方向、学术背景、潜力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最后确认拟聘任人员名单,报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备案。
4.聘任: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面向全院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签订任务协议书,办理聘任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学校要求,实验室实行定编定岗制度,原则上每个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在15-20人左右,兼职人员10-15人左右。
2.实验室对固定研究人员采用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每年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由实验室考核,报学院审批,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聘任。
3.实验室研究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实验室及其以上课题立项,在申请学校以及以上各类项目、人才荣誉与称号,以学院(重点实验室通道)名义单列向学校推荐与申报。
4.重点实验室将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固定研究人员全部编入学院相应的学科专业团队,参与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可以担任学院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
5.未报名参加本次选聘者(含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运动医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运动医学与健康研究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