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

为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发挥博士研究生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成都体育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进行论文答辩。1.有1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JA检索)或SSCI收录;

2.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体育科学》;

3.有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4.有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其中有1篇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可视为CSSCI期刊;

5. 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期刊并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说明:

①所有期刊的增刊不视为核心期刊。

②MEDLINE、CSCD收录论文集视为核心期刊,且最多只统计1篇。

本规定从2016年9月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